李鑫:
根据2020年7月15日你对我所签署的欠条69700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欠条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欠条中所有欠款
通知人:任慧兵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