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制造毒品罪,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刘某为肢体一级残疾的重度残疾人,2016年底,被告人刘某和一名陌生男子购买了10公斤咖啡因和30公斤苯甲酸钠,并从网上购买了一台中药煎药机,之后,被告人将咖啡因、苯甲酸钠和水溶解后用中药制袋机装成小袋出售。作案之前被告人刘某为防止被人发现,通常会叫旁人帮忙,将乘坐轮椅的自己推入室内,又让旁人在外面将门反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被告人刘某在一次制作毒品过程中,被某禁毒大队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并没收桶装疑似安钠咖液体净重67.4千克、袋装疑似液体安钠咖净重3.8千克、疑似咖啡因净重3.5千克、疑似苯甲酸钠净重19.65千克、疑似毒品安钠咖净重61.2克和作案工具数个。
检察官说法:
身患残疾也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无论是残疾还是经济困难,都不是犯罪的理由,也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贩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毒品是一颗“糖衣炸弹”它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将你一步步推入深渊,涉毒违法犯罪,不但毁了自己的人生,也会伤害了深爱自己的亲人。
(王存福刘佩昕吴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