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检察系统18名个人、4个集体获得表彰,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名列其中,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年来,敖汉旗检察院始终把维护地区的安全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为推进平安敖汉、绿色敖汉、法治敖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敖汉旗检察院始终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稳步深化各项改革任务,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夯实发展根基,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从严治检更加有力。
近年来,敖汉旗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更为精准,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青少年维权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持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