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一般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但有些人仍是不知悔改,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日前,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额济纳旗大队就查处了一起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11日零时,额济纳旗交管大队民警巡逻至达来呼布镇苏泊淖尔北路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在路上,民警通过警车喊话器要求该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谁知该男子驾驶摩托车突然加速向县道X791线方向驶去,巡逻民警立即向另一巡逻组报告,请求在县道X791线进行布控拦截。在县道X791线75公里处,巡逻民警发现该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停靠在路边,驾驶人已不见踪影。民警判断该男子可能就躲在附近,经过查找,民警在路边草丛里找到了该男子。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大队民警调查,2019年6月,武某因醉酒驾驶营运货车驾驶证被吊销,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就意味着他已经丢了货车司机的“饭碗”。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莫心存侥幸,酒驾上路,要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屈惠玲庞碧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