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处理了两起追尾交通事故。
5月6日18时30分左右,包头市奥林匹克公园南门建设路段,相继发生两起追尾交通事故,现场车辆受损严重。原因都是前车突然踩刹车,后车跟车过近造成事故,所幸无人员受伤。交警到达现场,第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双方已自行处理驶离现场。另一起为三车追尾事故,因车流量大,民警查看现场无人员受伤并核实车辆受损状况后,让驾驶人迅速撤离到了安全的地方。据驾驶人A某称,其驾驶小型轿车沿该路段车道正常行驶,因前方突发两车追尾事故,本能反应踩下了急刹,不想就听到后面“砰”的一声。民警询问追尾车辆驾驶人B某和C某,两驾驶人均表示,当时正在中间车道正常行驶,看到前面车辆突然减速,立即踩急刹,但因距离太近,还是相继发生了追尾。
最后,交警调查认定,驾驶人B某、C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驾车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时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温雅洁王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