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拉特后旗大队在辖区开展周末夜查酒驾行动,当晚23时30分,一辆小型越野车从远处驶来,临近检查卡点,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时,驾驶人驾车掉头逃跑。逃跑过程中,经过十字路口闯红灯,险些与正常通过路口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随即,执勤民警按照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排查,最后在三公里以外的农户家门口将逃跑车辆查获。经检测,逃跑车辆驾驶人胡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检测,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毫克,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交管部门对当事人胡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
(黎明包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