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 酒精的危害是不可预想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切勿酒后驾车,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3日21时30分,兴和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兴和大道丰华十字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冀某称,因为天气太冷,心想小酌一杯身子会暖点,而且他觉得开车没问题,没想到会被交警逮个正着,冀某后悔莫及,可是饮酒后驾车已成事实,只能以此为鉴了。执勤民警对冀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处以冀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贾秀方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