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俗话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我们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离不开朋友的帮助,最近,就有这样一位“朋友”坑了好友2万余元钱,最终,换来了牢狱之灾。
被告人刘某某与万某某系朋友关系,二人均无业,刘某某经其岳父安排到某矿业工作后,刘某某对万某某称可以让其岳父也帮忙安排万某某到某矿业工作,之后,刘某某以需要用钱疏通关系为由,先后从万某某处骗取4万元,但这4万元并未用于为万某某找工作事宜,而是被刘某某自己挥霍。当万某某满心欢喜等待消息时,却迟迟得不到刘某某的答复,多次向刘某某询问工作事情进展情况,但刘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一直等不到结果的万某某便直接找到刘某某的岳父打听此事,结果被告知根本没有此事,刘某某的岳父并表示能把刘某某安排到某矿山工作已经费了很大的周折,根本没有能力再为其他人安排工作。此时,万某某才知道被自己兄弟欺骗了。于是,万某某找到刘某某要求退还之前转给的钱,刘某某向万某某退还了1万元后,让万某某找其母亲要钱,而刘某某的母亲只向万某某退还了4000元,剩余的钱便不再退还。万般无奈下,万某某报了警。至案发时,刘某某尚有26000元未退还给万某某。
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近日,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以涉嫌诈骗罪向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的待业者总盼着花点钱就能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好工作,恰恰是这份迫切的心情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找关系、走后门这些所谓的“捷径”往往会变为“劫径”。正规企业、事业单位招聘都会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大家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