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上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消费方式,而现如今快递运输中的帮忙代签、货到付款的普及在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骗子也从中嗅到了“商机”......
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从快递公司辞职后,因无所事事、没有收入来源,便冒充快递员,随机拨打手机尾号为连号的电话号码,假借货到付款之名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货款,待被害人付款后,王某便将被害人微信删除随即失联。在短短的3个月内,王某用此方式实施诈骗,获得赃款7000多元。在检察机关对王某进行讯问时,其交代了诈骗的“诀窍”:利用被害人误以为是家人或朋友所买快递的心理进行施骗;拨打“靓号”并设置合理的价格,由于受骗金额较小,许多被害人选择吃“哑巴亏”,不愿报案;要经常更换微信号,以便继续施骗。
王某到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真诚悔罪,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海勃湾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王某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王某表示不上诉。
检察官提醒:
在此检察官提醒:在收到来源不明的快递不要随意签收,接收快递时最好当场验货,预防新型电信诈骗,要做到“不轻信、不泄密、不透露”;平时在丢弃快递包裹前,也要对包裹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以免让骗子有可乘之机;如已经上当受骗,要留存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配合警方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