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2020年9月5日上午10时11分许,我驾驶机动车沿呼伦贝尔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成吉思汗大街路口交汇处被交警拦停后进行检查。但我真没想到,自己竟然隔夜醉驾。”日前,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办案区讯问室,驾驶人陈军(化名)对自己醉驾行为懊悔不已。
据陈军交代,9月4日晚,陈军独自在家喝了半斤多白酒后便休息。次日上午9时50分许,陈军驾驶小轿车沿乌兰察布街驶入呼伦贝尔南路后向北一路行驶至成吉思汗大街十字路口时,遇到新城区交管大队六中队交警例行检查。“当交警告知我涉嫌醉驾,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证据面前我不得不接受现实,经检测,我当时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122mg/ml。”陈军懊悔地说。然而,当办案民警对陈军的驾驶证进行信息核对时,又发现另外的案情。原来,2019年3月12日,陈军因酒驾被交警当场查获,截至9月5日,陈军驾驶证已累积记分达15分,处于超分停用状态。然而陈军不仅不思悔改,而且还超分醉驾,不仅其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而且面临刑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王永明刘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