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为了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及诉讼权利,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团队在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近日,该院审理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棋盘井支行诉被告郭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提前在法庭门口接待处指引本案当事人和人民陪审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为了减少接触,开庭地点选在了与办公区相隔离的一楼审判庭,并采取了简化审理。最终以较短的时间,妥善处置了该起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本案是该团队在疫情期间现场开庭审理的首例金融合同案件,该案的顺利审结,优质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人民法院的职责担当,对复工复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宝丽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