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双胡尔)以“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为幌子,诈骗五百多万元,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该起案件。
2016年5月,范某经他人介绍加入宣传民族资产解冻信息“爱心慈善”群,并通过群主刘某(已判决)成为广西南宁巨龙公司会员。该项目承诺投资3600元加入巨龙A计划,可获得国内房产一套、轿车一辆、每月生活费1.5万元;投资1万元加入巨龙B计划或者巨龙A计划会员再投资6500元,可升级为巨龙B计划获得美国绿卡、美国境内海景房一套是,每月生活费2.5万元的高额回报。范某在明知巨龙计划可能系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大肆转发民族资产解冻信息并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扣除推荐奖后通过银行卡转账交给上线刘某共计200余万元。
2016年9月,范某在明知刘某上线王某(另案处理)因从事民族资产解冻被公安机关查处,且联系不上刘某的情况下,仍主动联系巨龙公司总裁张某(另案处理),在张某的授意下向黄某银行卡内转交会费,共计300余万元。至此,范某共向上线转账民族资产解冻会员费500余万元。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向呼伦贝尔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帮助他人骗取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