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郝彩雨赵星燃)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109国道东线大队就查处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案件,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20分许,该大队路勤一中队民警在109国道753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皮卡车在看见警车后突然靠边停车,民警觉得驾驶人形迹可疑,便上前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百般推诿,先是称自己的驾驶证忘在了家里,当民警要求他提供驾驶证号时,他又称不记得自己的驾驶证号码。驾驶人的表现更加重了民警的怀疑,于是便将驾驶人口头传唤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驾驶人宋某某只有17周岁,是个未成年人,没资格考取驾驶证,他驾车上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在事实面前,宋某某承认自己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想练习驾驶技术,就开车上了国道。
随后,民警将宋某某带回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在其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对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因其未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免于对宋某某行政拘留,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