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警察同志,前面有一辆轿车的工作台趴着两个人,好像都晕过去了!”8月13日上午8时30分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九中队执勤交警在新华东街与东二环路口执勤时,有两名行人赶来报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顺着路人手指方向赶忙跑过去。只见在该路口的北口方向,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中央的直行车道上,因为正值高峰期,途经的其它车辆纷纷绕行,造成其他车辆通行缓慢。执勤交警走近查看,正、副驾驶位置上有两名男性靠着车窗,交警呼叫多次都没有反应。打开车门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交警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闪,拔下车钥匙,并马上将这一情况向中队指导员王清汇报。闻讯赶来的其他交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控制,经过反复呼唤,这两名男子终于醒过来,在对驾驶人浩某某进行酒精测试时,浩某某极不配合,随后,交警依法提取浩某某血液样本进行检测,结果为18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浩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经呼气式酒驾含量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初步询问,这两名男子为亲戚关系,两人相约喝酒,通宵达旦,结果早上开车上路等红灯时双双睡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王永明闫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