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日前,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行驶证与本车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13日上午9时许,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在辖区205省道南线与车管所交叉路口执勤时,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当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晋A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发现该驾驶人王某出示的机动车行驶证与本车不符。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系统对驾驶人及车辆信息进行核查,结果证实:王某使用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悬挂的机动车号牌均为其他车辆信息。民警随即将王某依法带回大队询问,将违法车辆暂扣。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长期受雇于他人跑大车,车辆是其在山西太原公司所属的,自己并不知道车辆存在使用他人驾驶证、悬挂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最终,王某因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及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民警对其作出了合计罚款6000元、记24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受雇于他人或借他人机动车上路行驶时,被雇佣人或借车人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上路合法性等情况有核实义务。否则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自己也会受到处罚。(杨磊居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