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讯4月3日下午2时,经过4个小时的紧张作业,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在固阳县金山镇巨和城南成功强制腾空一处3层自建房屋,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
此房屋三层总面积为1525.96平方米,案件经过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固阳县法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同意以二拍流拍价格136.3860万元接受该房屋,抵偿部分债务。执行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腾房,固阳县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房,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石某拒不腾房,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确保强制腾房行动顺利开展,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固阳县法院进行周密部署,前期多次召集执行局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强制腾房风险点,结合标的物所在地现场情况,制定强制腾房预案。
本次强制腾房行动,固阳县法院共出动警力30人,警车7辆,协调固阳县人民医院,出动120救护车一辆及医务人员数名。安排指挥中心人员通过联调设备对腾房行动进行全程追踪,对突发状况进行紧急支援和协调处理。
行动人员听从指挥,按照预案分工职责到人到位,执行人员带领开锁公司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及搬家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对每个楼层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拍照、登记,请公证处对物品予以公证。所有执行人员严格遵从法定程序,遵守执行纪律,全程摄像留痕取证。
(贺治蒙胡仲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