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倪志静贾丹)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了通报。
呼伦贝尔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苗焕春介绍说,两级法院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开展之初即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方案和措施,为扎实有效开展好专项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截至3月31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一审受理涉恶案件20件134人,其中指控为涉恶犯罪的被告人125人;一审审结涉恶案件15件116人,其中判决认定为涉恶犯罪的被告人68人;被判处财产刑的被告人46人,财产刑金额共计269.8万元。中院二审受理涉恶案件6件49名被告人,其中认定为涉恶被告人29人,在全部审结生效的同时,准许撤回上诉一件,其余5件全部维持原判;已审结案件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57人。
苗焕春强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涉恶案件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在审理中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涉恶一审案件实际审理期限平均57天,二审实际审理期限平均35天,在审理中创造了多个“第一”: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自治区第一起涉“村霸”恶势力案件;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呼伦贝尔市第一起涉恶案件;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呼伦贝尔市第一起涉“保护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