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集宁大队民警在卓资山收费站口执勤时,检查一辆小型越野车时,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民警随即将该车转移到安全地带,将驾驶人张某带至卓资山中队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张某酒精含量为116.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带到卓资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抽血,经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果为:血样酒精含量为132.5mg/ml,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警提示:
喝酒开车有四大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感要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出现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视野会缩小。至于醉驾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四、容易导致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驾驶员们,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