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武学军)吸食、贩卖铵钠咖者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由于吸食铵钠咖存在一定的普遍性,许多吸食者对公安部门的打击却视而不见。日前,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纳林陶亥派出所就破获了两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
春节刚过,纳林陶亥派出所就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纳林陶亥镇某煤矿大门口外有人私藏毒品。
针对群众提供的这一线索,该所民警立即出动,对某煤矿大门外出租房屋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吴某持有安钠咖晶体73.36克。期间,派出所民警又在该煤矿附近某超市检查中发现,俞某某持有铵钠咖晶体65.36克、罂粟膏0.77克、罂粟壳7.69克。经询问,吴某、俞某某对其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分别对吴某、俞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