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急用为由借钱还赌债配偶有义务偿还吗?担保真的只是签个字吗?好意同乘发生意外法律责任谁来承担“线上投资+线下取钱”当心新型诈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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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3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16

“线上投资+线下取钱”当心新型诈骗手段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只要不给陌生账号转钱就不会被电信诈骗?面对新型诈骗,只有这条防诈经验可不够。

近日,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杨某某通过“快手”平台认识了一位“投资达人”,自称可以帮助其投资炒股赚钱,并发来链接。杨某某点击链接下载“投资平台”并注册后,按照对方的引导,将部分钱款转入指定账户,购买了对方推荐的股票,随后果然看到所购股票持续盈利并能提款。正当杨某某认为该平台可靠,准备继续投资时,却被告知“线上转账充值人数多,需排队等待”,提示其可以线下支付钱款,杨某某遂按照对方安排将巨额现金交给上门取钱的陈某某、李某某。然而,此后他再也无法从平台提款,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案发后,固阳县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诈骗罪对陈某某、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表示,“线上投资+线下取钱”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与传统电信诈骗“不见面”“不接触”的诈骗套路不同,诈骗团伙中的“聊手”往往会扮演“投资达人”“投资平台客服”身份,通过“快手”“小红书”等平台与被害人建立联系,之后诱导被害人在其指定的软件平台上进行投资,通过小额获利取得被害人信任,待被害人持续追加“投资”后,再以线下付款投资为由,指派“车手”到指定地点取“包裹”,进而实现诈骗目的。

检察官提示:

1.在与网友交流时,谨慎点击不明链接下载陌生软件,若涉及投资交易,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验证平台真实性,避免盲目进行现金交易。

2.要求将资金转账到指定个人账户的平台均是诈骗团伙设立的虚假投资理财的“黑平台”,需提高警惕,以防被骗。

3.凡是以诱导您到银行取现金并交付给“第三人”进行“投资充值”的,都是诈骗。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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