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现有项目主体装置为钛白粉装置、硫酸装置、煤气站等,生产规模为建设工业硫酸生产线3条,产能100万t/a;钛白粉生产线1条,产能20万t/a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主要针对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升级以及部分设施进行变更。
二、环境影响及相应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钛白粉生产线、硫酸生产线以及锅炉房的有组织废气,采取各项处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类贮存设施,采取密闭、除尘、洒水降尘等措施。
废水污染源主要是钛白粉生产线三洗废水、硫酸生产线废水等,废水处理系统产水回用生产,浓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园区固废场洒水降尘,生产废水得到有效利用,不外排。
噪声为钛白粉生产线、硫酸生产线、锅炉房等各类生产设备等噪声。通过采取封闭厂房、隔声减振垫定期对防噪设备进行维修、检查等措施。
固废主要是煤灰、煤渣,酸解废渣、滤渣等,一般固废采取综合利用、园区固废场填埋等措施,危废在厂区危废库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有效的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 1fm-eXhn9YWJPm54E7b_ 2BA?pwd=ej5n提取码:ej5n
2、纸质版
单位名称: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杨才昊;联系电话:15848733428;电子邮箱:56988895@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