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红山区三道街某派出所门前,当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要求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王某佯装淡定地说:“我吹什么?我没开车。”
随即民警提示王某“已全程录音录像,有监控证明你饮酒开车”。王某却依然嘴硬谎称自己没开车,是媳妇开的车,并嚣张表示,既然有录像,那就把录像拿出来看看。
事发当日,王某在红山区三道街某烧烤店就餐时饮酒后,开车载着于某回家,行驶至红山区三中街某派出所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正在开展夜查夜检。随即,王某紧急靠边停车后,和于某下车分别向两个方向走,不料还是被交警发现并查获。
经对王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王某曾于2020年6月25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一大队行政处罚,此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8日,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陈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