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14时44分,驾驶人韩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与通和北街交汇处往北10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向护栏后,又与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栏杆受损,韩某因系有安全带,并未受伤。
11月4日6时20分,陈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X004县道黄合少线行驶至主线180号电杆西20米处时,发生碰撞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车辆受损,由于驾驶人陈某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伤。
交警提示:系好安全带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上车系好安全带是“标配”,而不是“选配”,驾驶人一定要养成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