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4时51分,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岭中队在辖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蒙G号牌的银色中华牌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王某主动承认自己喝了酒。
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驾驶人王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
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人王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由于驾驶人王某尚在实习期内,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依法注销王某的驾驶证。 (申丹韩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