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尔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过程中,采用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李某与柴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柴某某不以为然,对履行义务持抗拒态度。执行干警找到柴某某后,了解其身患脑梗、行动困难的现实后,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其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柴某某表示愿意用公积金偿还欠款,执行干警主动送柴某某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又把其送回家,柴某某紧紧拉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感谢。
民有所盼,“执”有所为。察右中旗法院将坚持“如我在执”理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贾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