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力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高效安全运行。
制度化压实主体责任。该局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抓落实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漏洞,强化常态网络监管,落实好重大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制度。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该局每年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网络安全法,掌握和理解网络安全法基本内容,提高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让网络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普及网络安全法律常识、营造网络安全社会氛围,积极推行“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
规范化发布网络信息。该局网络平台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需填写《包头市司法局信息报送公开和保密审批表》,并由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网络平台管理员对上网内容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推送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信息上网。
标准化维护联网设备。该局规范日常监测维护工作,定期对平台操作系统和设备终端进行安全检查,对重要办公及业务数据做好信息备份,提高故障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设备自查,对全局所有计算机、U盘等网络设备进行常态化清查和风险排除,充分利用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等软硬件设备,加强网络防护。各部门定期变更用户密码,杜绝默认口令、弱口令等问题,提高安全防护要求。严格规范公文传输系统、办公软件、电子邮件等使用,确保应用程序内的数据和文件安全。
精准化成立工作小组。为保障网络安全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局成立了以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各业务部门信息化联络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备案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备案工作中的各项事务,包括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监督工作进展等。
清单化推进信息备案。该局对信息网络的拓扑结构,局域网、广域网的连接方式,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的型号、配置信息,网络的IP地址分配情况进行登记,建立详细的信息管理清单,实现对网络系统基本信息的全面掌握。同时,对全局使用的oa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局机关官方网站等各类信息系统向有关部门备案,出现网络安全问题时,能够快速定位与特定信息系统相关的风险点,持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包头市司法局通过深入开展“六化”工作法,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上网、依法用网、依法护网”的安全意识,引导其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共建、共享、共筑网络安全屏障,全力打造“人防、技防、制度防”于一体的网络安全屏障。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