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昌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胜丰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费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深入村社,实地了解案情,在“小三长”(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和乡镇政府、村社的全力协作下,共同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被告承包原告土地,用于种植葵花。今年因自然灾害导致葵花大面积坏死,致使被告无法给付原告土地租赁费,被告心灰意冷,放任坏死的葵花烂在地里,也影响了来年土地的使用。原告要求被告及时处理土地上的农作物,将土地恢复原状,并给付土地承包费。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小三长”分头行动进行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下来,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会整理土地,并分期支付原告土地租赁费。原告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适当退步。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胜丰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乡村和谐稳定、繁荣发展。 (五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