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子王旗大队库伦图中队在辖区神舟路开展“夏季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有超载嫌疑。执勤民警依法将该车拦截后,发现核载8人的车,实载16人,超员100%,且驾驶人刘某某满身的酒气。
在进一步调查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某于2022年因饮酒驾驶报废机动车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这次在未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车,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事人刘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百分之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做出以下处罚:对刘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拘留;对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拘留;对刘某某驾驶机动车超员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由于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最终合并执行,给予刘某某罚款41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 (杨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