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举报称,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园、广场等场所,有多名年轻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实施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宁区大队部署警力展开深入摸排。经过民警分析研判,进一步掌握了违法行为人飙车“炸街”的规律特点,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在此基础上,民警迅速展开行动,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行动中,民警在群众反映较多的路段蹲点守候,并通过跟踪伏击,查获6辆在道路上涉嫌飙车的改装车,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经核查,6名飙车“炸街”人员均为未成年人,属于无证驾驶;6辆改装摩托车均属无牌无证车辆。民警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罚款,查扣了改装摩托车,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民警对这几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们危险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督促其监护人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造成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为此,交警提示广大青少年,不要购买和驾乘改装摩托车。交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杨涛刘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