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他拉干中队在S304线211公里处开展了错时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身上有酒味,遂依法对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刘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申丹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