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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8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2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敖日格乐:

本院受理原告董云君诉敖日格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法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文泉、宝金良:

本院受理原告刘鹏与被告文泉、宝金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02民初5445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周晶、王顶峰:

本院受理原告萨如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2222民初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晶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萨如拉45000元;驳回原告萨如拉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杨永利:

本院受理原告孙会林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传票、庭前调解预约函、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确认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

孙永先、包哈申图雅、包玉良、霍敖敦格日乐:

本院受理原告刘鹏诉被告孙永先、包哈申图雅、包玉良、霍敖敦格日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科民初字第66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白明山、春玲:

本院受理原告孙俊峰诉被告白明山、春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02民初6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王家才:

本院受理原告李宝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传票、庭前调解预约函、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确认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史瑞红:

本院受理胡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欠款3.4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湾法庭(附属楼一楼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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