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年来,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围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各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该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青福镇司法所和兴胜镇司法所申报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试点,按照要求,对试点司法所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会同各司法所及辖区内的市场所、税务所、派出所等基层派出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监督;各司法所通过抽查执法案卷、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等方式,每月对一个执法单位开展1次行政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点对点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了行政执法监督形成闭环。
该局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培训力度,扎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水平。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理论培训,邀请专业老师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实际案例开展细致讲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律水平;对10个司法所开展业务专项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使用等执法监督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司法所执法监督人员执法监督业务能力和水平;每月对两镇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加强沟通交流及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执法监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执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
该局积极探索“伴随式”执法新模式,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辖区市场所、派出所等派出机构实际执法过程,重点监督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着装、佩戴标识”等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在行政处罚案件中,重点监督是否听取了相对人陈述申辩,并告知相对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对执法部门出具的执法文书进行审阅,及时发现问题,并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整改落实,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青山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