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信访当事人张某某、袁某某将一面写着“十年陈案一朝结、廉洁执法为民心”的锦旗送到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干警手中。
2014年,申请执行人李某就一起民间借贷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张某某、陈某某及袁某某等三名担保人。因借款人张某某、陈某某偿还能力不足,法院依法查封了担保人袁某某名下的相关财产并对其采取限高、纳入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因对执行工作不满意不理解,被执行人张某某、袁某某向督察局递交了举报材料。收到信访材料后,督察局干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信访人,沟通具体信访诉求,找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案情和案件进展。通过沟通了解发现,案件当事人袁某某具备偿还能力,案件未结的关键症结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未打开,督察局干警立即找到执行法官,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
经过四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袁某某当场一次性付清剩余案款6万元,申请执行人递交了结案申请。
(王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