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吉讯“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次货款能这么快要回来,多亏申请了财产保全。”日前,某海鲜行经营者张某对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连感谢。
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期间,某公司食堂在张某经营的海鲜行采购货品共计价值12万余元,双方约定2024年6月1日一次性结清货款。到期后,该公司三名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张某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某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冻结了被告相应数额的财产。久未露面的被告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解除保全措施,并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最终,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货款12万余元,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并撤回起诉结案。
(杨沂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