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民警在阿镇柳沟河北街与达尔扈特路交叉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某面对酒精检测仪时,快速往嘴里塞“不明物体”,并使劲儿咀嚼。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表示吃的是槟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刘某某的酒精含量为97.9mg/ 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但驾驶人刘某某却坚称检测结果是槟榔所致,自己并未饮酒。
为排除槟榔对酒精检测的影响,民警对驾驶人再次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刘某某承认了饮酒驾驶的事实,并陈述了事情经过。原来,刘某某饮酒后开车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情急之下快速往嘴里塞槟榔,试图以咀嚼槟榔导致呼气含有酒精的理由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为确保结果准确,民警将刘某某带至医院抽血化验,结果显示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刘某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接受处罚。
那么,吃槟榔到底会不会导致酒驾?答案是:当然不会。
交警提示:处罚不是目的。杜绝酒驾,保障群众安全才是交警的心愿。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大驾驶人切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李军王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