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甘其毛都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时,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吴某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吴某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7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吴某可以说是交警的“老熟人”。之所以称其为“老熟人”,是因为吴某被甘其毛都交管大队查处过多次:2022年3月,吴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吴某因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且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27分的行政处罚。此次,吴某又因涉嫌饮酒驾驶被查处。
吴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更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接下来,甘其毛都交管大队将根据其血液中乙醇含量数值,对其作出严厉惩处。
(马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