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若无人闯红灯财产受损负全责心存侥幸饮酒驾驶  归家途中终被查获耍酷炫技无证飙车  生命安全岂能儿戏多次违法屡教不改  奇葩男子面临严惩酒后驾驶接好友  如此义气要不得酒驾“甩锅”槟榔  交警瞬间识破系牢安全带生命有保障后备箱里挤坐5人“花式超员”令人震惊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5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8

旁若无人闯红灯财产受损负全责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日前,赤峰市巴林左旗G305线与Y101线交叉口发生一起皮卡闯红灯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布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巴林左旗G305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与Y101线交叉的路口时,此时路口已经亮起了红灯,布某某见此处路口车辆行人较少,便脚下加劲儿,踩下油门直接闯了红灯。布某某刚驶出路口十几米处,就与沿Y101线自东向西行驶的郭某驾驶的低速货车发生剐蹭,布某某向右猛打方向盘,车辆直接冲下了路基。事故导致布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货车车头受损严重,车上拉载的牛也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交管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小型普通货车司机布某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需要每位驾驶人时刻牢记于心,因为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希望广大驾驶人杜绝侥幸心理,不要为了图一时之快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张丰)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