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开展夏季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一辆蒙G号牌的黑色小型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而来时,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不料车辆突然猛打方向盘,拐进了附近胡同。民警紧跟其后查看,却见车辆停下了,驾驶人马某某弃车而逃。民警一边喊话让其停下,一边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大约10分钟后,民警在一辆车的后方找到了“匍匐”前行的马某某。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马某某报考驾驶证已经3年了,一直没考过,属于无证驾驶。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驾驶人马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的危害不容忽视。无证驾驶人员往往因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在驾驶过程中实施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也会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刘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