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以其方便实用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但是,三轮车是严禁载人的。可有些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载几个人没关系,实则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7月4日6时30分,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管支队乌拉盖管理区大队民警在东风大街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台电动三轮车的后车厢竟然违规搭载了3名务工人员。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对乘客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面对这一情况,执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并对后车厢内的务工人员及驾驶人李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乌拉盖管理区大队及时向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签订企业电动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交警提示:驾驶电动三轮车有“三不准”:1.不准改装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想要合法上路行驶,不得有任何改装、加装行为,包括不得篡改车速,不得更改外观尺寸,不得更改电池大小、类型,不得改装电机,不得改用特种车辆专用或与其相似的标志图案、报警器、标志灯具等;2.不准选购超标车。在选购电动车时,一定要认准符合国家标准,有3C认证的车型,不要贪图便宜选购超标车,以免正常出行受影响;3.不准违规载人。有些电动三轮车属性是载人,有些是载物,日常使用是不可以随意更改属性的。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