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着力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公路巡逻一中队加大管控力度,对重点车辆进行检查。
6月13日,公路巡逻一中队民警在辖区朗润园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对一辆无车牌号的黄色轮式装载机械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李某的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与驾驶车辆不符,违反了交通法规。
李某表示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却抱着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安全教育,李某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不仅违法,还会给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危险。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遵章守法,安全行驶。
(张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