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为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区法院裁判尺度,依法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生活,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书勤一行赴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座谈调研工作。鄂尔多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艳春主持座谈,该院民六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旗区法院分管民事(建工)审判院领导、业务骨干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该院就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王书勤针对建工案件发改指标较差的普遍情况进行了分析,对部分法院的诉前鉴定工作机制进行了点评,对鄂尔多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阶段性合议、组织对账、鉴定机构参与结论质证等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民事(建工)审判院领导、业务骨干对自治区高院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涉及的七大类38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问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调研组对收集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并就个别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给出了自治区高院的裁判解决思路和意见。参会代表踊跃发言、交流见解,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调研、座谈对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起到了重要的指引作用。
(蔺卓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