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朱某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案,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师生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8月至9月,叶某某(另案处理)明知上线人员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按照上线人员的要求,伙同被告人朱某某、罗某某、黎某某等人通过被告人杨某某居间介绍,利用被告人王某某、何某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并开设银行对公账户,提供给上线人员用于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6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做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什么是帮信罪、帮信罪的类型及帮信罪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结合近年来大学生因警惕心理不强被卷入帮信的鲜活案例,告诫学生帮信不是帮忙而是帮凶,不要为了情面或高额回报出借、出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信息,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