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内东樑新区五岔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辽J号牌的黑色小型轿车距离检查站20余米的地方突然停车。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发现驾驶位坐着一名女子,副驾驶位坐着一名男子,女子坚称车辆是自己在驾驶。
随后,民警对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男子的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遂将当事人带到路边安全地带作进一步调查,现场视频显示,车辆一直为该男子驾驶。
在证据面前,李某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至检查卡点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为了逃避处罚,急忙与坐在副驾驶位的妻子白某互换位置。目前,该案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规,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