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昌:2019年11月18日你向我借款50000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葛兵。
2024年5月14日(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