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2023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案件管理工作模式,以高质量的案件管理履职助力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善用”受案审核,深入发掘司法救助案源。一是做细受案线索排查,在案件受理关口充分发挥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对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建立登记台账。二是做实线索规范管理,对可能形成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管理,经筛查形成重点线索。三是做好线索移送衔接,有针对性地制作《司法救助工作提示函》,在分案时随案移送给承办检察官,形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收集、移送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实用”流程监控,规范高效办理救助案件。该院采取“流程监控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检通”模式,针对司法救助案件,对强制措施适用、诉讼权利保障、办案期限、法律文书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及时作出口头提示或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承办检察官整改落实。
“活用”人民监督,监督救助案件办实办好。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案件质量评查,增强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确保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