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自《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实施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检务督察作为检察机关常态化工作,在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从严治检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开展常态化日常督察。该院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察的方式对上班考勤、会议签到、规范着装等情况开展督察。通过督察,促使检察人员真正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树起来,依法、依纪、依规提升规范化工作水平。
强化司法办案现场督察。针对出庭公诉等关键办案环节,该院检务督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出庭的公诉人能够按照要求规范着装,举止得体,依法进行诉讼活动,展现了扎实、专业的业务水平和素养。
强化党建工作深入督察。该院检务督察组定期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个人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情况开展督察。通过制发督察通报方式,检验学习成果,反馈问题清单。
下一步,达拉特旗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全方位的内部监督体系,推动检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良好形象,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