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7年10月份,张某某和妻子王某所放的羊群进入李某某种植的药材地,导致药材受损。2017年10月14日,李某某向派出所报案,因双方对羊群损害药材地面积无法达成一致。李某某遂诉至法院。经本院现场勘查和询问双方当事人,李某某称,羊群进入了所争议土地的整个面积。张某某则称,羊群仅仅进入南头地的土地,大概从南往北有40-50米左右。根据案件情况,法官从解决矛盾角度出发,多次作为桥梁纽带,协调双方当事人争议。又在当地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法院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后,最终判决由张某某补偿李某某泉损失50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