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长相普通的曹玲(化名)有办法让自己变得美丽,她在网上“克隆”闺蜜朋友圈,在博得眼球的同时,还以谈恋爱为名诈骗他人钱财。近日,经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曹玲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24岁的曹玲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闲暇时,曹玲喜欢上网,曹玲把闺蜜屏蔽掉,开始克隆闺蜜的朋友圈,从此以后,已成家的曹玲就以一副全新的身份开始了网上生活。“有没有没睡觉的帅哥,要东北的,25岁以下的加。”午夜梦回,无心睡眠的曹玲在网上扔出一个“漂流瓶”。
“漂流瓶”被黑龙江小伙孙晋(化名)捡到,二人加为好友。孙晋看曹玲朋友圈里的照片非常漂亮,正是自己心中“女神”的模样,加之聊天时曹玲透露出至今单身的信息,让孙晋感觉找到了真爱,于是二人便在网上谈起了恋爱,并以“老公老婆”互相称呼。
在某次聊天时,曹玲为了寻找话题,便把游戏好友被骗的事强安在自己头上,向孙晋寻求安慰。没想到孙晋二话不说,当即给她转账500元。正是这500元,逐渐让曹玲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收到500元“红包”的一个月后,曹玲直接向孙晋借2000元,而孙晋也不问缘由,慷慨解囊,见孙坚如此豪爽,接下来的日子,曹玲分别以请客吃饭、生病住院、托人办事、逛街购物等理由分17次骗取孙晋29600元。
付出的越多,渴望得到的越多。孙晋为曹玲花了这么多钱,逐渐不满足于网恋的关系,希望二人能够见面。见如此,曹玲索性不再与其联系,玩起了失踪。
意识到被骗的孙晋,搜集了聊天时掌握的信息,从黑龙江来到科尔沁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文中人物为化名)(王帅迪姜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