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左中旗大队保康中队民警在科尔沁大街对过往车辆开展例行检查时,一辆蒙G号牌的出租车驾驶人庞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0mg/100ml,庞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庞某某称:自己昨晚喝了两杯白酒,想着酒量比较好,自认为酒已经消了,便驾车上路准备去接孩子,没想到刚出来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庞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同时吊销庞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是否酒后驾车,不能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而是以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一定要警惕隔夜酒,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申丹崔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