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经一事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法规,在驾驶证吊销的情况下还敢酒驾。
近日,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管支队镶黄旗大队执勤民警在新宝拉格镇恩克路某旅馆门前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窗摇下来时,交警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酒味儿,当问到驾驶人新某是否喝过酒时,驾驶人眼神飘忽不定,表现得异常慌张,试图躲避回答。民警随即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该男子眼看事情已然暴露,如实向民警坦白了酒驾的违法事实。最终其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新某交代,他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想着喝的不多,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驾车送朋友回家。令民警意外的是,在对其证件进行进一步核查时,发现新某在2020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交管大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此次属于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新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不管距离上一次酒驾多长时间,再次酒驾都属于二次酒驾。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劝君莫贪杯,贪杯惹是非,驾车不是儿戏,酒驾害人害己,酒后千万莫当司机。
(镶黄旗交管大队供稿)